ARROW与ARRQVV两商标相似与否的探讨
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申请注册ARROW、ARRQVV这两个商标,是否构成相似 商标**代理,日前在北京一中院的审理结束了,法院判决是相似商标,从而撤销了在后申请的ARRQVV商标。抛开法院的判决,我们认为也是相似的,当然我们认为相似的理由有些不同:
1、如果拆分成一个个字母来比较,它们之间仅有前面三个字母一样,后面的两/三个字母完全不一样 黄圃商标**代理,也就是说50%不相似,这样就很*判断出两者不相似。但关键之处在于两个“V”连在一起书写时,很*就变成“W”,这样ARROW与ARRQVV之间就仅有*四个字母“Q”与“O”不一样,但由于“Q ”与“O”两字母就差那么一个点,也是相似的两个字母,因此,我们认为ARROW与ARRQVV**是相似的商标。
2、ARRQVV的商标申请人是箭牌公司,它申请ARRQVV这个商标 南头商标**代理,更*让消费者等相关公众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很*就会将ARRQVV看成、读成ARROW,因为ARRQVV的商标申请人箭牌公司的企业名称“箭”字恰恰是英文单词“ARROW”,从而很*将无含义的英文臆造词ARRQVV与英文“ARROW”的中文含义”箭“字联系到一起。
综上,我们认为ARROW与ARRQVV是相似的两商标。这让我们联想到了当年引起过比较大轰动讨论的“姚明”与"姚日月"商标,因为当“日”、“月”两字联在一起时就构成了“明”字,我想当时申请"姚日月"商标的目的不用点明了吧?
7天无理由退货权细则将实施 商家拒退将受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该处罚办法的热点内容,希望对中山的广大朋友们、公司企业有所帮助。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对该《处罚办法》进行了解读。针对如何**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的问题 沙朗商标**代理,杨红灿表示,《处罚办法》规定*九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等。”根据《处罚办法》*十四条的规定:“
经营者有本办法*五条至*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上述中对于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已经从原先的喊口号到如今完全落实到实处。上述事件不仅仅表明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深层次的是国家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今,发明创造已然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核心内容,也是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我们公司------广州粤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申请答辩、复审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版权(出版、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业务。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