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起因印“中国**商标”而被罚款的案件,河南中原绿色肥业有限公司被罚**10万,这也给中山的广大商标所有人尤其是**商标所有人提了个醒。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其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将“中国**商标”用于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场合上。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在开展中原红盾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河南中原绿色肥业有限公司不仅在其包装上标注“中国**商标”,其经销的部分化肥还不合格。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过10万元的罚款。
在此,再次顺便提醒中山的**商标所有人,要慎用“中国**商标”这6个字,千万不要在包装、广告宣传等场合下使用“中国**商标”。
关键商标项遭抢注 陌陌疑卷入侵权纠纷
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注册商标侵权案件,被告方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 商标版权申请,被告理由是由于其侵犯了原告注册的45类*“11312563”号陌陌商标。该消息并未得到陌陌方面的确认。
南都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该商标由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申请日期为2012年8月6日,**权期限为201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其适用的商品/服务列表包括4502社交陪伴、4505交友服务/婚姻介绍/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4503服装出租等。
而根据商标局网站的资料显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商标**过60个,涵盖科技应用、地理等多个范围,涉及第9类可下载软件、*35类广告、*38类信息传送等,但并没有涉及45类的商标。其中 申请坦洲商标版权申请,较早注册的一个商标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而陌陌上线iO S版本的时间在当年8月。
上述接近陌陌的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45类商标并不在陌陌的经营范围内,其商标适用商品指向线下婚恋介绍服务类,而且从商标生效日期看属于恶性“抢注”,因为在此之前陌陌已经在使用该商标。
商标“抢注”一事并非个案,此前嘀嘀打车就曾因此更名为滴滴打车。
对于移动互联网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问题 中山商标版权代理,某**律师表示,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特征是O 2O (O nlinetoO ffline),很多移动应用往往具备线上和线下多个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类别的特征,此时应用如果只申请注册单个商标类别就会发生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