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相似商标可共存:“范大姐”与“范大姐帮忙”
浙江广电集团推出的一档浙江省内民生热线主持人品牌化栏目《范大姐帮忙》。凭借“范大姐”热心的邻家大姐的形象,使该节目在老百姓当中树立了较为良好的口碑,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然而当浙江广电集团在培训等服务上申请注册“范大姐帮忙”时,却遭遇了另一位“范大姐”的在先权利,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下称商评委)决定驳回,浙江广电集团不服该决定,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作出的申请商标予以驳回的决定。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范大姐帮忙”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范大姐”,且未形成不同的新含义,在汉字构成、呼叫上相近,两商标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据此,商评委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引证商标为*5265533号 “范大姐”商标,由案外人何某于2006年4月5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41类教育、组织表演(演出)等服务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引证商标经过商标异议程序,其在部分服务上的注册已被法院生效判决撤销,其已被撤销部分不再是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障碍。引证商标在部分服务上的注册已被撤销的情况下,商评委应当结合引证商标部分服务被撤销的事实 LED筒灯**代理机构,重新作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商标大国 LED筒灯**,但绝不是商标强国,大家可以去看看,我们国家有多少商标、品牌在国外是响当当的。
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1425.7万件,累计注册量达907.5万件,有效注册量达761.1万件,已连续12年**世界**,是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
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品牌竞争力差距明显,迫切需要提高对品牌助推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据统计,目前中国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约占外贸企业总数的20%,自有品牌产品出口额约占出口总额的11%,所占比例明显偏低。
据了解 申请LED筒灯**注册,2011年**企业在品牌推广上投资了4660亿美元,**过了在产品研发和外观设计上的支出。中国是制造大国,但低端产品多,**品牌少,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过多依赖劳动力成本优势和价格竞争。中国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世界**品牌的拥有量,夯实品牌助推发展的基础。
我们在看到连续12年成为**商标大国的数据背后,却没有几个是****的品牌,这多少让我们这些长期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中山商标代理人在和国外**交流时内心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大而不强没值得骄傲的。